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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协议工作人员(第三批)资格复审(面试考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7

辽宁省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协议工作人员(第三批)面试考核工作已结束,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现将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核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要求的《2025年辽宁省人民医院临时协议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验。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专或本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均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如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学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毕业证专业名与岗位专业要求存在差异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 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3: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省人民医院1号楼6楼人力资源部(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3.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24-24016568  024-24016099 张老师。

4.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附件:辽宁省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协议工作人员(第三批)资格复审(面试考核通过)人员名单 (1).pdf


辽宁省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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