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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发布日期:2023-06-12     资料来源: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

今年是爱国卫生运动第71周年,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卫生条件、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我院积极落实爱国卫生运动,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都应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四、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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